浙规学〔2026〕27号
各市规划学会,学会分支机构、科普队伍、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精神,根据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关于广泛开展2026年全国科普月活动的通知》(纲要办发〔2026〕1号)和浙江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关于广泛开展2026年全国科普月活动的通知》(浙纲要办〔2026〕2号)部署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全国科普月·规划科普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科技改变生活 创新赢得未来
各市规划学会、各分支机构、科普队伍及会员单位可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情况确定活动副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6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其间举办的规划科普活动均可纳入本年度科普月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普及规划新技术,宣传城市高质量发展理念。面向公众展示各类新技术在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各领域的实践成果,宣传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和城市高质量发展等理念,提升公众对规划行业数字化转型的认知。
(二)创新科普方式,增强科普内容吸引力。依托城市展馆和规划科普教育基地等平台,运用现代展示技术,创新科普展示内容,优化科普体验,增强科普趣味性与吸引力,激发社会公众参与规划的热情。
(三)深化为民理念,持续推进“四进”行动。持续推广“会员单位+科普服务队+地市规划学会+科普教育基地”协同模式,广泛开展规划科普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四进”活动,把规划科普送到基层一线。
(四)强化规划启蒙,夯实科学教育基础。发挥校外辅导员、科普教育基地、青年规划师科普服务队作用,推动国土空间规划知识融入中小学课程和校园科普角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规划启蒙活动,启迪青少年规划思维。
四、活动安排
(一)学会主场活动
2026年全国科普月·规划科普主场活动拟于9月19日在丽水市山水城市馆举办,主题为“科技改变生活 创新赢得未来——新技术在国土空间规划与管理中的应用”,通过专家解读、实践分享、互动交流等方式,拓展规划管理和从业人员创新思维,积极营造全省规划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市规划学会活动
各市规划学会在科普月期间,应加强与教育、科协、街道、学校等单位协作,整合场地、师资、媒体等科普资源,组织一次主题科普活动。
(三)分支机构活动
各分支机构在科普月期间,应根据自身专业方向,组织或参与一次主题科普活动,并组织专家在学会信息平台上撰写发表一篇科普文章。
(四)科普志愿个人和队伍的活动
青年规划师科普服务队、科普志愿者、校外辅导员在规划科普月期间,应加强与各科普活动主体的联系,组织或参与一次主题科普活动。
(五)会员单位活动
会员单位在科普月期间,应根据本单位主责主业,结合本单位学会分支机构和科普服务队,组织或参与一次主题科普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动员,做好统筹联动
各单位要以全国科普月活动为契机,加强组织部署,根据《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五年行动方案》相关任务,深化联动模式,整合资源,凝聚合力,提升规划科普活动影响力。
(二)聚焦精准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要聚焦目标人群特点和需求,开展分众化精准服务,注重科普实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把意识形态关,坚持务实节约、安全有序,杜绝活动走过场。
(三)加强宣传总结,按时报送材料
用好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渠道,宣传报道科普月系列活动和工作成效,提升公众参与度。各市规划学会、各分支机构、科普队伍须在9月30日前完成总结,并向学会秘书处报送书面材料。
联系人:学会秘书处 孙莉莉
联系电话:0571-87156005
电子邮箱:zjsgtkjghxh@126.com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


